為進一步推動和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開發中的重要主體作用,強化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帶動引領示范作用,根據《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發改社會〔2019〕590號)和《廣東省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工作方案》(粵發改社函〔2019〕3514號)的要求,結合校企合作實際,科學合理規劃、健全規范管理制度,扎實有序的推進產教融合項目,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勇于創新,積極探索,致力做好帶頭引領作用,以謀求企業、學校、學生三方共贏,為社會創造更大貢獻。
2022年,我公司憑借多年來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的豐富經驗、工作成效和業績,經地方推薦、專家嚴格評審及政府公示,入選廣東省第二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入庫名單,為進一步將產教融合工作做實做細,現結合我公司實際,對未來三年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規劃如下。
一、發展思路
未來三年,我公司將進一步鞏固以往校企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充分利用各種資源,著力解決制約校企合作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積極探索校企深度融合的辦學模式,堅持校企合作方針,創新“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緊密型校企合作機制與體制,努力實現校企人才共享、設備共享、技術共享、校企文化互補、校企管理互通的深度校企合作關系,全面提升學校辦學能力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
二、合作院校選擇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蠶業與農產品加工研究所、華南農業大學。同時與以農業、水稻種植、富硒技術、食品為優勢學科的大學及職業技能院校展開合作。
三、預期目標
(一)通過校企合作中的科研課題項目合作、學術交流平臺、校企互聘、同教同學等形式,拓寬企業各類人才的視野,促進企業自我研發能力的提高,從而全面提升企業整體市場競爭力。
(二)通過校企合作中的“成人教育”“開放教育”等模式,不斷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理論知識、專業素養和學歷水平,計劃每年通過學校培訓3~5名企業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
(三)通過校企合作,引進更多專業對口的學生進入企業實習、實訓,讓學生提前了解崗位工作內容、熟悉生產設備,掌握基本職業技能,增進企業認同感,從而提高學生就業率和創業成功率。同時縮短企業新員工培訓周期及培訓成本,亦可緩解企業階段性生產人員緊缺問題。
(四)聯合為退伍軍人、返鄉人員、貧困戶等創業就業提供技能培訓和科普教育等工作,培養一批品德高尚、技能精湛、企業急需的農業專業技能型人才。
四、合作內容及方式
(一)科研合作
借助高校的科研師資力量,充分利用雙方現有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平臺,在科技前沿、技術示范應用方面開展合作,如:國家、省部級、地方等課題項目的聯合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共同開發及在制產品難題的攻克等。
(二)學術交流
利用高校和企業在人才技術、網絡技術、稻魚基地、實訓場地等優勢,開展技術研討活動,邀請相關領域的行家能手,分享科技資訊、創業經驗、市場動態等信息,以更好地開闊視野,啟發思路。學術交流的形式可多種多樣,如:學術討論會、學術座談會、學術報告會,以及學術性互訪、講學、參觀、考察等。
(三)創業就業雙輔導
依托高校的創新能力、創意能力、知識資源密集等特點,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企業參與,多方聯動方式向大學生創業實體提供支持。通過校企合作,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支撐平臺,解決大學創業場地、融資等問題。對各方面相關優惠政策進行歸集梳理,解讀并提供咨詢,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獲得相應的政策扶持。此外,利用高校高端人才輸出、智力輸出,有效緩解公司招聘難、用工難等問題,為畢業群體提供實習崗位及就業崗位。
(四)職業人才培養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職能轉變,結合職業教育實施“1+X”證書制度,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是職業技能水平的憑證,是個人職業生涯發展,企業技能人才需求的必要途徑,利用院校職業技能培訓,引進到企業中,為企業在職人員技能提升,自身發展培養出適應市場需求的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加快人才供給側結構改革,讓人才培育與社會需求相吻合。
(五)新型職業農民培訓
結合職業院校,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為返鄉創業農民工,退役軍人、本地農戶及各類新型農業經營者等提供職業教育培訓,重點開展水稻種植培訓、田間培訓、授課培訓和一線實訓,并通過舉辦現場技術觀摩會,成果展示會、示范現場會和專題培訓會,不斷提升培訓者的技術能力、營銷創業能力,為農村農業培養實業人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六)科普教育實踐
聯合高職、高等院校及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開展勞動力和職業教育啟蒙,提高學生認知、技能和綜合素養、實踐能力,同時做好科普宣傳活動,讓更多學生從農耕文化及現代信息技術中深入體驗,了解知識和技能的重要性。
五、保障措施
(一)爭取政策支持
在現有一系列政策基礎上,積極爭取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支持,建立企業與學院共贏長效機制,合力構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平臺。
(二)健全組織機構
校企雙方共同成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各對應部門負責人為工作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規劃編制、立項、實施和協調管理等工作,確保規劃目標和責任的順利落實。
(三)完善制度保障
在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研究制定相關的規章和制度,將產教融合與校企業合作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對工作的程序、內容、進度安排、資金使用等進行明確規定,按照工作規劃要求,具體落實任務和責任人,嚴格按照各階段進展情況。使工作有制度、有計劃、有步驟、有檢查、有記錄、有獎懲。
(四)規范工作流程
進一步規范校企合作工作流程,完善校企合作協議,明確校企雙方的職責,規范雙方的行為,保障學生、企業、學校的合法權益。
(五)成果宣傳
廣泛宣傳校企合作成果,提高產教融合影響力,企業通過自媒體,介紹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經驗、做法、成果提高產教融合影響力,介紹各項平臺建設的推進情況,擴大產教融合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對學校的教學、招生就業、教學設施等進行宣傳,為學生的職業生涯規劃和創業就業指導提供幫助;學校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在各種媒體上,為企業進行多方位的信息宣傳,和企業合作開展各種項目的實施,共同培養“理實一體”實用新型人才,為社會提供服務。